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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因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投票方式(现场+网络)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9:15-9:25/9:30-11:30/13:00-15:00)和互联网投票系统(9:15-15:00)进行 [3]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场会议同步提供远程视频参会系统 [3][4] 参会人员与表决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7名,持有表决权股份47,703,395股(占总股本28.4906%),网络投票股东162名,持有股份30,045,534股(占总股本17.9446%) [4]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资格均符合法规要求 [4] - 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其中最高赞成率达99.8302%(议案3),最低赞成率为95.6955%(关联交易议案) [5][6][7] 议案表决结果 - 非关联议案平均赞成率超99.7%,反对票最高占比0.1676%(议案8) [6][7]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松安投资等5方回避表决,中小股东赞成率均为100% [7][8] - 特别决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97.0623%赞成票,无反对票 [8]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