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透露:正在制定这项专门的贷款新规→
金融时报·2025-05-20 20:48
政策文件与目标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城市更新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并提出8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等 [1] - 城市更新行动蕴含巨大增长潜力和发展机遇,需要金融信贷支持 [1] 金融支持措施 - 金融监管总局正在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条件标准,提高金融服务及时性和有效性 [1] - 新办法将聚焦城市更新行动本身,通过实施项目清单管理,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1] - 新办法主要考虑四方面:统筹推进、清单制管理、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风险可控 [2] - 金融机构将自主决策,针对不同类型项目特点设置业务品种、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 [2] 金融机构参与情况 - 金融监管总局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城中村改造,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3] - 金融机构参与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满足水电气暖、交通仓储、通信等领域融资需求 [3] - 金融机构利用经营性物业贷款支持低效楼宇、商业设施、老旧商业街区等更新改造 [3] - 鼓励保险、信托等机构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物权投资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3] 未来工作方向 - 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提供丰富多样、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4] - 金融机构将研究制定与城市更新行动配套的制度流程、业务系统和绩效评价体系 [4] - 充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优势,做好金融资源与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有效衔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