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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的最高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证券法务部负责日常管理 [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由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双重签字确认,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报送交易所 [2]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21类具体情形,例如: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总资产30% [3]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 [4]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4] - 重大损失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四类主体,包括公司内部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亲属关系人、监管机构人员等 [4][5] 登记备案操作规范 - 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记录知情人姓名、证件号、知情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14项要素 [9][17] - 重大事项(如资产重组、股份回购、年报披露等)必须分阶段报送知情人档案,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备忘录 [7][8][13]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记载方案论证、谈判、协议签署等关键环节的时间、地点及参与人员,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 [8][13] 保密与责任追究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需与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 [10][19] - 发现内幕交易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理结果,并向广东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备 [11][12][22] - 违规行为将面临公司内部处罚、监管追责及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移送司法机关 [12][23][24] 制度执行与存档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需保存至少10年 [9][15] - 公司定期对知情人进行教育培训,明确法律责任 [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