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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2] - 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董事会需补足委员人数 [1][3] -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形成明确意见 [2][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4][9][11]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7][13] - 决策程序包括投资评审小组初审、立项备案、提案提交等环节,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15][16][18] 提名委员会职能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10][11][28] - 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广泛搜寻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建议 [12][31][33] - 会议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5][37][40] 审计委员会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16][48][50] - 职责涵盖财务报告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及重大事项调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 [19][55][56] - 发现董事或高管违规时可提出罢免建议,并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 [22][63][6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权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27][28][80] - 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审查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方案 [28][84][86] - 决策程序包括高管述职、绩效评价及薪酬方案表决,相关议题涉及委员时需回避 [30][88][95] 附则与实施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32][100][101]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与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时应及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3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