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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责任意识并加大问责力度 [2] - 公司人员需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确保财务报告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 禁止干扰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年报审计工作 [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界定 - 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业绩快报与年报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等 [3] - 具体情形涵盖:违反会计准则影响财务判断、信息披露不合规、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年报差异无法合理解释等 [3] - 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差错情形亦适用 [3] 责任追究范围与原则 - 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4] - 追究原则包括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结合等六项原则 [5] - 各部门及子公司工作人员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6] 责任划分与认定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承担主要责任 [6] - 财务条线高管(财务总监、财务部负责人等)对财务报告质量负主要责任 [6] - 需追责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工作规程或沟通不及时导致差错等 [6] 处罚措施与执行 - 处罚形式分为行政责任(如降职、撤职)和经济责任(如罚款、赔偿损失) [9] - 董事会可单独或合并采取多种处罚形式,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裁定 [9] - 责任人有30日申诉期,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罚执行 [9] 附则与其他规定 - 季报、半年报的信息披露差错追责参照本制度执行 [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