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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外投资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风险并提高效益,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投资定义涵盖股权投资(新设/收购/增资)、证券投资(股票/基金/债券)、委托理财及风险投资等[1] - 投资管理需遵循四大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公司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及依法规范运作[1] 投资适用范围与审批权限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2] - 重大投资需股东会审批,标准包括: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50%且金额超5000万元(资产类)或500万元(利润类)[2]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为: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10%或金额≤1000万元(资产类)/100万元(利润类)[3][4] - 中间层级投资由董事会审议,子公司投资需先经母公司审批[4][8] 投资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 总经理为投资评审小组组长,主导项目筛选、评估及建议[4][5] - 财务部门负责效益评估、资金保障及会计核算,审计部门监督执行过程[5] - 法务团队审核投资协议/合同,投资部门参与战略制定及项目论证[5] 投资流程管理 - 投资项目需编制可行性报告并经评审,变更或追加投资需重新报批[6] - 投资回收条件包括经营不善、政策调整等情形,转让需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6][7] 投资后管理机制 - 公司向投资企业委派董事/高管,要求其定期汇报经营情况[7] - 财务部门按月获取控股子公司报表,统一会计核算政策并定期审计[7][8] - 建立资产盘点制度确保账实一致,年末全面检查投资项目[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保留解释权[9] - 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执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