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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有了新要求!最高法:相关诉讼要实质性回应 应公开的在20天内公开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5-21 08:00

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核心内容 - 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属于给付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在判决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应公开的信息[1][2] - 司法解释旨在解决实践中原告胜诉后行政机关仍不公开信息的问题,强化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1][3] 举证责任分配 -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予公开的情形,被告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不公开对公共利益的重大影响[2][3] - 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的,被告需举证该信息属于行政处理决定前的内部讨论记录、过程稿等[3] 信息公开申请滥用问题 - 实践中存在公民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重复申请相同或同类信息,导致行政和司法资源浪费[3] - 司法解释从举证责任、简易程序适用等方面进行规范,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