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会议通知,列明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 [2] - 现场会议在汕头市澄海区公司综合办公楼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同步开放 [2]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代表股份205,918,628股,占总股本21.7397%,网络投票股东286人代表股份4,004,904股,占比0.4228% [3] - 参会股东均为2025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3]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最高同意比例达99.7272%(209,350,832股),最低反对比例0.1597%(335,200股) [4][5][6] -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比例最高85.7000%(3,432,204股),反对票最高集中于两项议案(9.5458%和9.4834%) [6][7] - 第五项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 [4]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规要求 [8] - 会议文件与公告内容一致,网络投票系统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验证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