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华新材: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发布《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表决方式等事项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江伟主持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 [4] - 实际召开情况与会议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4]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2,910,000股,占总股本44.2781% [5] - 网络投票股东166名,代表股份71,647,565股,占总股本20.7470% [6] - 合计176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224,557,565股,占总股本65.0251% [6]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5][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督 [6] - 议案11和12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 [8] - 议案10和1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8]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包括6、7、8、9、10、11、13 [8] - 所有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