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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3][4]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00-15:00[4] - 会议审议了13项议案,包括董事会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等[6][7][8][9][10][11][12][13] 股东参与情况 - 共有552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表决,代表股份321,403,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189%[4] - 现场参会股东6名,代表股份315,831,354股,占比27.5332%;网络投票股东546名,代表股份5,572,000股[4][5] - 出席会议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5]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13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赞成票占比最高达99.7057%,反对票占比0.2461%[6] -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6、10、11均实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赞成率分别为99.6169%、99.5679%和99.6490%[8][11][12] - 特别决议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均获得超过2/3表决权通过[10][11]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6的赞成率为81.1193%,对议案10的赞成率为82.6664%,对议案11的赞成率为86.0199%[8][11][12]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3][4] - 会议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网络投票结果由深交所系统认证[6][7]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