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快评︱海印股份和珈伟新能控股股东爽约被警示,强监管并及时追责才能守住市场诚信
每日经济新闻·2025-05-22 11:33

文章核心观点 - 上市公司相关方“忽悠式增持”行为涉嫌误导市场和投资者,触碰证券市场诚信底线,监管机构已加强监管并出具警示函,司法判例也显示未履约者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1][2] 具体违规案例 - 海印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承诺增持海印股份不少于5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但最终仅增持1346.42万元,未达承诺下限 [1] - 阜阳泉赋作为控股股东,计划增持珈伟新能股票不低于6000万元,结果一股未买,理由是资金未筹措到位 [1] 市场影响与性质认定 - 此类行为通过发布增持公告制造利好以稳定或推高股价,事后不兑现承诺,可能构成误导性陈述和实质性证券侵权 [2] - 投资者若依据此类承诺买入股票蒙受损失,相关方的行为已超越道德失信范畴 [2] - 金力泰一案中,法院认定董监高增持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并判令赔偿投资者损失 [2] 监管规则与措施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规定,承诺人违反承诺将由中国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2] - 目前仅靠监管警示难以形成真正震慑,尤其对那些有意利用承诺博取短期利益的市场主体 [2] 投资者维权与市场建设 - 相关投资者可以依据监管警示积极维权,推动市场形成更为刚性的法律约束机制 [2] - 对“忽悠式增持”予以强监管并及时追责,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净化市场生态的必要之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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