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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油: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 99元/股 [1] - 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 -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 [1] 债权人相关事项 - 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2] - 债权人可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或公告披露后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 [2] - 逾期未申报债权不影响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2] 债权申报具体要求 - 法人债权人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复印件,个人债权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 - 债权人可通过中国邮政EMS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EMS申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传真申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2] - 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司不承担返还复印件的义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