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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旺通信: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类型、投票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在深圳南山区召开,董事长熊伟主持,同步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时段覆盖9:15-15:00 [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3] 参会人员与表决结构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35人,代表股份78,565,890股,占公司总股本65.4716%,另有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 [4] - 中小投资者参与度显著,在多项议案中赞成比例达86.75%-94.03%,反对票占比最高13.25% [7][8][11] - 关联股东熊伟、吴健及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等主体在相关议案中回避表决 [9][10][1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高票通过,普通决议案赞成率99.32%-99.69%,特别决议案(第9-11项)获超三分之二支持 [4][5][17] - 非关联股东对特定议案赞成率达94.40%-97.09%,反对票主要来自中小投资者,最高反对比例5.97% [8][9][10] - 关键议案如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获94.03%赞成,关联方回避后中小投资者支持率86.75%-94.03% [14][15][1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规要求 [18] - 计票过程由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共同监督,网络投票数据经上交所系统认证 [17] - 特别决议案表决通过比例符合法定三分之二门槛要求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