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BEIJING BEILU Pharmaceutical Co., Ltd. [2] - 成立时间:2001年2月2日由北京北陆药业有限公司改制成立 [2] - 上市情况: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2] - 注册资本:人民币491,855,896元 [3] -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西路3号 [3]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20][2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52] - 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3][64] - 监事会:未明确提及具体人数,但设有审计委员会 [24][25] 股份相关 - 股份发行: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7] - 股份转让: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30] - 股份回购:可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如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23][24] - 股份锁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8]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等 [4] - 其他业务:自有房屋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等 [4] - 分公司业务:沧州分公司经营中药前处理、中药提取等 [5] 重要财务指标 - 对外担保限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议 [21] - 财务资助限额: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 [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知情权等 [13] - 股东义务:遵守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 [17] - 控股股东义务:不得干预公司决策、不得占用公司资金等 [18][19]
北陆药业: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