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交易概述 - 卧龙新能源集团拟向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 [1] - 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建投证券 [1] 交易前12个月内的资产购买情况 - 2025年2月10日 公司以人民币72,603万元现金收购卧龙电驱持有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43.21%股权 浙江卧龙储能系统80%股权 卧龙英耐德(浙江)氢能科技51%股权 绍兴上虞舜丰电力70%股权 [2] - 同时以人民币2,376万元现金收购卧龙控股持有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1.69%股权 [2] - 上述交易于2025年3月完成交割 [2] 交易独立性说明 - 除上述交易外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 [3] - 前述交易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 交易内容相互独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