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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新能: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的专项核查说明
证券之星·2025-05-22 23:18

财务业绩真实性核查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卧龙新能源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业绩真实性及会计处理合规性进行专项核查 [1] - 核查内容包括虚构交易、虚构利润、调节会计利润、关联方交易定价合理性、会计政策变更及减值计提合理性等 [2] - 未发现公司存在虚构交易或虚构利润的情况,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 审计意见及更正事项 - 公司2022年度审计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2023-2024年度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 [1] - 2022年度存在两项会计更正:部分稀土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存货余额披露不准确 [3] - 除财政部修订准则导致的政策变更外,未发现公司通过会计政策变更或差错更正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2] 关联交易及减值计提 - 未发现关联方交易定价明显偏离市场可比价格或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3] - 公司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及市场环境,未发现通过大幅计提不当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