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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后还手是不是互殴?“小案”也适用正当防卫
南方都市报·2025-05-23 00:30

案件概述 - 山东淄博一饭店老板遭醉酒顾客殴打后还手被认定为互殴 经过司法程序最终改判为正当防卫 [1] - 案件从2020年11月发生到2024年再审改判 历时近4年才得到最终认定 [1] - 司法过程中有执着追求的当事人和深入探究案件细节的检察官 使得案件被反复推敲 [1] 司法认定问题 - "只要还手就是互殴"的观念在司法实务中屡见不鲜 本案前期警方和几级法院都存在"双方都有过错"的认知 [1] - 刑法层面"法不强人所难"的理念未能对接到治安案件处理 [1] - "法不强人所难"精神应当适用于所有案件 包括治安小案 [2] 正当防卫适用 - 正当防卫不应仅限于"罪与非罪"的刑事案件 日常生活场景中的治安案件同样需要适用 [2] - 将于2024年6月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增了正当防卫条款 [2] - 现行规范已明确"为制止违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 司法实践需求 - 需要激活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层面的正当防卫规定 [3] - 治安纠纷中的流氓滋事更高概率出现在公众日常场景 正当防卫问题更应重视 [3] - 治安案件初始办理需提升专业素养 避免"和稀泥"式执法 [3] 司法成本问题 - 治安案件处罚强度有限 多数当事人可能因司法成本放弃维权 [3] - 需要更多个案实践夯实基层执法者的法治共识 [3] - 应让普通个案一开始就得到符合法治精神的处置 避免正义迟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