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昊扬拟移除移建国信扬电厂区内约15MWp光伏项目设备及设施,其中10MWp将移建至厂内其他区域 [1][2] - 移除移建损失评估金额为47,020,015.69元,由国信扬电现金补偿,若未完成10MWp移建则按最高400万元/MWp补偿差异容量 [1][3]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国信扬电为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 [4] 交易背景与项目详情 - 移除移建系配合国信扬电2×100万千瓦三期扩建项目(扬电三期项目),该项目纳入江苏省"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规划 [2] - 昊扬光伏项目总容量20.23MWp,其中15MWp位于扬电三期项目规划建设区域 [2][3] - 新能昊扬由公司与国信扬电合资成立,公司持股51%,国信扬电持股49% [2] 交易评估与定价 - 评估采用市场法,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减值含增值税47,020,015.69元 [6] - 补偿金额基于评估报告,10MWp可利旧资产迁建,剩余5MWp及不可利旧部分报废处置 [6] - 交易价格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7] 协议主要内容 - 移除范围包括15MWp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设备及设施,10MWp移建至厂内一期和二期区域 [7] - 支付方式分两阶段:80%预付款37,616,012.55元,剩余款项在竣工决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8] - 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8] 关联人信息 - 国信扬电注册资本10亿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47.17亿元,净资产13.93亿元 [5] - 经营范围涵盖电力生产、供热、煤炭销售等 [5] 历史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其他关联交易金额17,484.74万元 [2] - 包括淮安生物质发电向国信热电转让资产4,938.74万元,以及合资成立江苏新能青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6亿元) [10][11] 审议程序与影响 - 董事会6票同意通过议案,关联董事朱又生、陈琦文、申林回避表决 [3][9] - 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必要且价格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9] - 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
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