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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甄选网络侵权案终审胜诉 网络“黑嘴”可休矣

东方甄选网络侵权案判决结果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崔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崔某需在抖音账号发布置顶道歉声明并赔偿东方甄选3.6万元 [1] - 一审法院认定崔某发布不实言论侵害东方甄选名誉权,判决其在两个抖音账号置顶道歉并赔偿3.6万元 [2] - 法院认为崔某上诉理由不成立,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均无不当 [1] 侵权事件详情 - 崔某在2024年6月使用"东坡妹妹"等抖音账号发布东方甄选收取七位数宣传费的不实言论,声称握有录音证据 [2] - 谣言内容阅读量超过430万次,点赞超过8000次,对东方甄选企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2] - 东方甄选在6月29日发布声明否认收取宣传费和坑位费,但崔某仍继续发布侵权内容 [2]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不得利用互联网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人格权益 [3] - 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恶意抹黑企业等四类问题 [3] - 法律专家指出网络恶意炒作不实信息严重损害企业名誉权,平台有义务制止此类行为 [3] 公司后续措施 - 东方甄选表示将持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打击恶意造谣抹黑的网络侵权行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