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涉及条款超过30条,主要依据最新《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1] - 取消监事会设置,改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审计委员会成员需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独立董事[1][3] - 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明确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1]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新增党组织条款,要求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1] - 股东权利扩大,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持股1%以上股东即可提出临时提案[5][26] - 控股股东义务强化,新增8项具体行为规范,包括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11][13] 资本运作规则调整 - 股份回购情形扩充至6种,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情形[3] - 财务资助限额明确,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需经三分之二董事通过[3] - 关联交易标准细化,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交易需累计计算[19]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简化,审计委员会可替代原监事会职能[22][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调整,新增"分拆"事项,删除年度预算方案等普通决议事项[16] - 表决权征集规范,禁止有偿征集,取消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1] 董事义务与责任 - 董事忠实义务细化,新增近亲属交易披露要求[32][33] - 独立董事职责明确,强调保护中小股东权益,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经验[39][41] - 董事离职管理强化,要求建立追责机制,离任后6个月内仍负忠实义务[34][36] 信息披露与合规 - 法律意见书要求保留,需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等出具意见[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维持10年,需由参会董事、召集人等签署[28] - 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等4种情况[6]
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拟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