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前身为1983年11月24日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520万元,中方持股75%,外方持股25% [1] - 1993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26,047.71万股,同年发行10,000万股B股,总股本增至39,000万股 [2] - 2011年8月更名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4-5幢,注册资本934,916,069元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54]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61]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 [58]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3]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研发、生产各类浮法玻璃、压延玻璃、汽车玻璃、深加工玻璃及其他特种玻璃系列产品 [6] - 业务包括自产产品销售、同类商品及原辅材料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等 [6] - 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自有房屋租售等配套服务 [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3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8]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总数934,916,069股,全部为普通股 [8] -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等形式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 [1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11]
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