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需依法履行披露义务[3][4] - 信息披露范围涵盖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形式需符合监管要求[3][4]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并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6]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但需符合特定条件并在原因消除后及时补披露[21][22] - 公司证券在境内外同时交易的,信息披露需同步进行,避免市场信息不对称[6] 信息披露范围与标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及季度报告,分别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上半年结束2个月及季度结束30日内披露[5][6] - 临时报告涵盖股东会决议、重大交易、诉讼仲裁等事项,披露标准参照《上市规则》及《证券法》[7][8] - 重大事件如股权变动、资产重组等需在董事会决议或协议签署时立即披露,若信息提前泄露需说明风险因素[14][15]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财务部、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逐级审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披露工作[13][14] - 董事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的需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书面说明理由,公司不得阻挠其直接披露意见[14][15] - 临时报告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公告需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控股子公司信息需经派驻董事审核[16][17] 内幕信息与保密措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股东、中介机构等,需严格控制知情范围并在披露前禁止交易[21][22] - 通过投资者调研等活动沟通时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若信息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需立即公告[23][24] - 信息披露文件及资料需保存至少10年,董事离职前需移交相关记录[25][26] 责任追究机制 - 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导致披露延误的,相关责任人将受行政及经济处分[25][26] -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需追究董事、高管及子公司负责人责任,包括公开更正及内部问责[27][28] - 责任追究形式包含通报批评、调岗、解聘等,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裁定[28][29]
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