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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涉医疗领域“量身定做”串通投标行为
经济观察报·2025-05-23 16:52

案件概述 - 湖南省新宁县某医院原院长李某琼因受贿、串通投标、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62万元 [1][2] - 案件涉及医疗设备采购中的串通投标行为 合同标的额823万元 [1] - 李某琼总受贿金额891万元 其中35万元与核磁共振设备采购相关 [1][2] - 诈骗金额844万元 [2] 串通投标手法 - 李某琼与投标人周某斌共谋 通过设定特殊设备参数排斥其他投标者 [1][3] - 安排招投标代理公司制定量身定制的招投标公告 [1] - 周某斌控制三家公司参与围标 最终其实际控制的上海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 [1] 司法认定 - 法院认定串通投标行为与受贿行为系两个独立犯罪行为 [3] - 数罪并罚体现对医疗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全面法律评价 [2][3] - 追缴违法所得505万元 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2] 行业影响 - 案例反映医疗领域腐败与招投标乱象交织问题突出 [3] - 量身定制招标参数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3] - 司法机关通过典型案例强化对医疗采购领域的监管力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