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 天普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公告,披露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内容等关键信息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14:00在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尤建义主持,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段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4][5]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560,000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75.0000% [5] - 网络投票有效股东34名,代表股份72,900股,占总表决权股份的0.0544%,股东身份经上交所验证 [5] - 其他列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资格均合法有效 [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会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完全一致,未出现未列明事项表决的情形 [6] - 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最终统计显示:所有议案同意票占比均超99.98%,反对票最高占比0.0166%,弃权票最高占比0.0012% [7][8] - 议案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票并公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9]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股东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议案表决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