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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芯科技: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公告形式发布,列明了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等关键信息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在苏州香格里拉酒店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参会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00人,代表股份127,413,418股(占总股本38.6994%),其中现场出席11人(代表股份75,038,396股,占比22.7915%),网络投票189人(代表股份52,375,022股,占比15.9079%) [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参会股东资格经持股证明或网络投票系统验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 审议议案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9项议案,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及续聘审计机构等 [6][8]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关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9.4316%(中小投资者同意98.9419%) [9] -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非关联股东同意98.120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 - 续聘审计机构:同意99.4789%(中小投资者同意99.0300%) [10][11] 表决程序有效性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监票、验票流程规范 [7][11] - 未出现临时提案或议案内容变更情形,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