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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2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8,6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 [4][1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29日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5月16日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售期已届满 [6]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公司2024年度EBITDA为685,986,768.91元 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为85.75% [8]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531,807,201.41元 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率为89.32% [8]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的30% [8]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 激励对象中70名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S或A或B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8] - 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8] - 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