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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1] - 2024年1月18日披露监事会核查意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2] - 2024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从125人减至113人,授予股票总量从1055万股调整为692.5万股[9][10]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5月15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总数的30%[6] - 公司2024年EBITDA为6.86亿元,完成率85.75%;营业收入35.32亿元,完成率89.32%,触发80%兑现比例[6][7] - 个人层面考核:73名激励对象中70名评级为S/A/B(100%解除限售),2名评级C(50%解除限售),1名评级D(0%解除限售)[6][8]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72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76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9] - 41名离职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8人+预留授予3人)持有的2,315,000股将回购注销[5][11] - 预留授予部分调整:授予价格从7.16元/股下调至6.36元/股,授予人数从49人减至47人[10][11] 监管机构意见 - 监事会确认解除限售条件成就,72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13]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解除限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