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使用超募资金回购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5,000万至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由46.51元/股调整为46.27元/股 [1]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回购1,891,300股,其中1,215,09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占总股本0.63% [1] - 根据交易所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2]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转增股本 [2]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92,118,63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7,635,589元,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30.20%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3]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 以2025年5月9日收盘价33.59元/股计算,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2981元/股,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30元/股 [4] - 实际除权除息参考价为33.29元/股,与虚拟分派参考价33.2919元/股差异仅0.01%,影响小于1% [4] 公司承诺与保荐意见 - 公司承诺在权益分派实施期间不进行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行为,包括回购、注销、再融资等 [5] - 保荐机构认为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对方案无异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