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拟全面规范资产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披露要求
北京商报·2025-05-23 19:35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背景 - 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需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1] - 当前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缺乏专门信息披露监管制度,要求分散且标准不一致 [1] - 亟需构建适合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监管规则 [1] 主要内容 -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五条 [2] - 第一章总则明确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信息披露原则和监督管理职责 [2] - 第二章规定信息披露渠道、责任、方式、禁止行为和文本要求 [2] - 第三章全面规范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募集、定期、临时和终止信息披露四节 [2] - 对产品说明书、业绩比较基准、发行公告、定期报告、净值披露、过往业绩等作出具体规定 [2] - 第四章明确信息披露内部管理要求,强化主动披露,规定托管机构、销售机构职责和文件保存要求 [2] - 第五章规定监管职责及违规处罚要求 [2] - 第六章明确用语含义、解释权和实施安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