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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固集创: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定(2025年5月)

核心观点 -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确保合规性并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1][2] - 制度明确了股份锁定、信息披露、减持计划等具体要求,并规定了违规行为的责任与处罚措施 [3][15][16]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2][3] - 涵盖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包括融资融券交易的信用账户股份 [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如任职、离任、个人信息变更等)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 [4] - 买卖公司股票前需提前两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 [5]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内容包括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 [6][9] 股份锁定与变动管理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7]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8] - 禁止转让的情形包括:上市交易起一年内、离任后半年内、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期间等 [8][10] 减持计划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包括减持数量、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11] 责任与处罚 - 违规行为可能面临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16] - 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将收回收益并披露 [6][16] - 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6] 其他规定 - 股份锁定期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益权、表决权等权益不受影响 [13] - 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股份可能被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锁定 [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