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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固集创: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或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3]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合法性出具明确法律意见,禁止使用模糊措辞[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5][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10日内未反馈或拒绝,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5日内未响应的,持股10%以上满90日的股东可自行召集[7][8]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应在2日内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议程、股权登记日及网络表决方式[14][15] - 董事选举事项需在通知中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及是否受监管处罚等信息[16] 股东会召开流程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0][21]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缺席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会议由召集人主持[26]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股东持股比例、提案审议过程及表决结果,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签字并存档至少十年[31][32]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及重大资产交易等[34][36]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相关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生效,公司股份及违规买入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37][38]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持股30%以上股东必须采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得票过半者当选[41][42] 决议执行与附则 - 新任董事在选举提案通过当日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后两个月内实施[52][53]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54][5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