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 关于浙建转债回售的公告
回售条款生效背景 - 公司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触发"浙建转债"附加回售条款 需向债券持有人提供回售权 [2] - 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三重审议程序 [2] - 变更依据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原募集说明书约定 [2] 回售价格计算细节 - 回售价格由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0.168元构成 合计100.168元/张 [3] - 利息计算公式采用IA=B×i×t/365 其中票面利率i=0.4% 计息天数t=153天 [3] - 不同投资者税务处理差异:个人/基金按20%代扣所得税后实得100.134元/张 QFII及其他投资者实得全额100.168元/张 [3] 回售操作流程 - 申报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6月3日 通过深交所系统申报且可当日撤单 [5]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6月6日完成资金划付 申报期内未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5] - 回售期内债券可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 业务处理优先级为交易>回售>转托管 [5]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发布至少3次回售公告 [4][5] - 公告内容涵盖回售价格、申报流程、税务安排等关键信息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