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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外汇局拟出新规,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
第一财经·2025-05-23 20:58

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新规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局联合起草《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完善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管理,支持境内企业高效国际融资 [1] - 现行政策实施逾10年,存在登记时限、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便利性不足问题,需结合北京、上海、广东等12地试点经验更新政策 [1] - 中国证监会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及H股"全流通"管理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需同步调整汇兑环节资金管理政策 [1] 核心政策内容 本外币管理统一 -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可选择外币或人民币调回,资金可通过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人民币调回还可使用境内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2] - H股"全流通"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分红款将以人民币形式境内派发 [2] 资金使用与外汇管理 - 外币调回的募集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可自主选择银行或券商办理即期结售汇及套期保值交易 [2] - 境外上市前已获发改、商务等部门批复的企业,可留存境外资金用于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 [3] 程序简化与时限调整 - 境外上市相关登记(除回购、增持外)从外汇局办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 [2] - 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从1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减持登记时限从减持前20个工作日调整为减持后30个工作日 [2] - 企业信息变更、部分股权结构变化等登记时限要求放宽 [2] 资金管理规范 -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原则上需汇回境内,股东增持汇出资金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需及时汇回 [3] - 明确境外发行可转债及转股相关管理要求 [3] 政策影响 - 新规优化资金管理流程,提升跨境资金使用效率和便利化水平,支持境内企业国际融资 [3] - 银行直接办理境外直接上市登记等试点经验已具备全国推广条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