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号网证新规出台:强调使用自愿性,细化服务平台安全责任
南方都市报·2025-05-24 12:21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六部门联合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7月15日起实施,构建国家网络身份认证体系 [1] - 用户可申领网号、网证,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核验身份,无需向互联网平台提供明文个人信息 [1][3] - 网号为字母数字组成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为认证凭证,均不含明文身份信息 [3] - 公共服务平台已对接400余款App,覆盖政务、出行、文旅、医疗等领域 [10] 政策法规依据与责任主体 - 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3] - 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牵头,联合民政、文旅、卫健、广电等部门分工负责 [4] - 公共服务平台需境内存储数据,向境外提供需安全评估 [8] 用户权益与特殊群体保护 - 网号网证非强制使用,保留其他合法核验方式 [7] - 未成年人申领需监护人同意,14岁以下由监护人代办 [5][7] - 新增年龄标识功能,支持互联网平台履行未成年人及老年人保护义务 [7] 技术实施与市场应用现状 -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累计下载1600万次,600万人开通网号,认证服务超1250万次 [10] - 申领流程需NFC识读身份证、人脸识别、设置口令四步骤 [10] - 不同App接入程度差异大,部分仍需手机号或人脸验证 [11][12][13][16][17] 与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差异 - 新增自愿性原则条款,要求保障非网号用户同等服务权益 [7] -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条款,明确监护人同意机制 [7] - 细化公共服务平台安全责任,新增数据存储和应急响应要求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