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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治理结构大调整:拟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接棒监督
华夏时报·2025-05-24 17:12

公司法修订与信托公司治理调整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决定》修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可行使监事会职权后无需再设监事会 [2][3] - 修订内容与2024年7月实施的新《公司法》保持一致,赋予机构选择权以优化治理结构并提升监督效率 [3][5] - 调整突破传统"三会一层"框架,是监管部门对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探索实践 [4] 金融机构监事会撤销动态 - 国有五大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及股份制银行(招行、华夏银行等)已于2024年4月公告拟撤销监事会 [6][7] - 中国人保等保险机构同步跟进撤销监事会计划 [8] - 中小型信托公司或倾向不设监事会以降低管理成本,预计更多信托公司将加入撤销行列 [9] 职能平移与人员安排 - 监事会原有财务监督、高管行为监督等职能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 [8] - 监事人员可转任审计委员会、内控合规部门或通过市场化渠道调整岗位 [8] - 金融机构需完成章程修改、人员选任等程序,并优化关联交易管理流程以防范风险 [9] 政策衔接与国际接轨 - 此次调整源于2024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通知》,明确审计委员会可替代监事会职能 [5] - 取消监事会减少职能重叠,管理模式更接近国际"单层制董事会"结构 [5] - 修订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信托公司将通过董事会逐步执行政策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