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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佛山出台促进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实施办法 推动历史建筑“活起来”
广州日报·2025-05-25 15:18

政策背景与原则 - 佛山市出台《佛山市促进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实施办法》以完善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体系 强化政策指引 [1][2] - 政策遵循"保护优先、多方参与、以用促保、安全利用"四大原则 推动活化利用与保护并行 [2] - 活化利用需符合保护规划 坚持最小干预原则 内部改造需采用可识别、可逆技术 外部附属面积不得超过既有建筑总面积的20% [2] 数字化管理与多元参与机制 - 要求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前建立数字化档案 确保可复原性 [3] - 明确权属人或保护责任人为活化主体 享有经营收益权与修缮补助 同时承担保护责任 [4] - 鼓励非国有历史建筑有偿国有化 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提供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 [4] 文旅融合与市场激励措施 - 推动历史建筑用于公益类项目可免租金 非公益类项目根据修缮投入情况给予租金减免 [4] - 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立历史建筑信息平台 免费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促进社会力量参与 [4] 监管与安全保障要求 - 外部修缮或改变使用性质需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材料 [5] - 消防设施需符合国家标准 无法满足现行标准时需制定防火方案并经专家论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