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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生化: 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5月6日通过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2] -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会议通知,公告日期距股东大会召开日期达15日,通知内容包括召集人、会议时间、投票方式、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在浙江省海宁市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在交易时间段(9:15-15:00)进行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6,552,540股,占公司总股本75.7631% [4] - 现场出席股东6名,持有股份655,893,639股(占比75.6871%),网络投票股东102名,代表股份658,901股(占比0.0760%) [4][5] - 中小投资者股东102人,代表股份658,901股(占比0.0760%),其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 [5] 议案审议及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或搁置表决情形 [5] - 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同意票656,007,779股(占比99.917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14,140股(占比17.3227%) [6]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未发现程序瑕疵或违规情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