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合规!企业在关税战中破出了一条“生路”
华尔街见闻·2025-05-26 18:45
首次销售规则概述 - 美国企业利用1988年制定的"首次销售规则"规避高额关税,以首次交易价格(如越南工厂5美元的T恤)而非中间商加价后的价格(如印度中间商10美元)作为关税计算依据,大幅降低进口成本 [1] - 该规则在特朗普2018年加征关税期间被重新激活,当前新一轮关税政策下再次成为企业节税热门手段 [2][3] 规则运作机制 - 必须满足四条件:存在两笔以上独立交易、交易方无关联、货物初始目的地为美国、提供首次销售价格凭证(如发票) [3] - 核心难点在于获取中间商不愿披露的"第一手价格"证据,涉及商业机密 [4] - 操作依赖供应链信任关系,供应商配合使用规则可强化长期合作 [5] 行业应用案例 - 奢侈品牌Moncler通过该规则节省可观关税,出厂价仅为零售价一半,显著优化成本结构 [6] - 瑞士Kuros Biosciences调整运营结构,将苏黎世设为中转批发中心以符合规则条件 [7] - 美国Traeger和Fictiv等公司将其列为供应链缓冲手段,主动降低关税成本 [8] 规则影响与趋势 - 高价消费品和奢侈品牌因毛利高、价差大,成为规则主要受益者 [6] - 企业竞争压力加剧,未采用规则的公司可能面临成本劣势 [5] - 完全合法但可能削弱关税政策效果,美国海关未披露最新使用数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