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 国投中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增设1名首席营销官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以增强管理团队核心竞争力和保障战略目标实现 [1] - 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首席营销官和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1] - 董事会职权修订为可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含首席营销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 - 总经理职权修订为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营销官及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3] 高管聘任机制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新增首席营销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 [1]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允许连聘连任 [2] 实施流程 - 修订条款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最终修订结果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