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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失守3000万!山西尧都农商银行为违法放贷支行长“求情”,法院最终未改判决
新浪财经·2025-05-27 19:03

银行主动为违法放贷涉案员工"求情"? 2024年11月18日,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尧都农商行")屯里支行原行长刘某与 客户经理高某因违法发放贷款3000万元,被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二审刑事裁定书,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尽管银行方 出具谅解书,称刘某、高某"现实表现良好,为银行发展做出贡献",且"未造成实际损失", 请求免予刑事处罚,但最终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未看报告"到3000万违规落地 案件始于2013年6月,山西某高级中学法定代表人向尧都农商行屯里支行申请贷款。时任该 行屯里支行客户经理的高某和支行行长刘某在这一业务流程中,因严重违反规定,致使巨额 贷款违规发放。 客户经理高某在贷前调查中未核实购销合同真实性,也未按规定出具调查报告,更未对贷款 资金进行贷后管理。而作为支行行长的刘某,同样未尽职履行审查职责,未看报告便草率签 字上报,导致3000万元贷款违规发放。 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失,原判量刑过重。 然而,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经过严格的阅卷、讯问上诉人并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