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4] - 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2层,邮编300381 [4] - 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8日,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后股份转让给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为50年 [6][7] 公司股本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1,570,418,085股,其中A股1,230,418,085股(占比78.35%),H股340,000,000股(占比21.65%) [8]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0,418,085元 [8] -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83,902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3.09% [18] - 2004年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有375,786,000元转换为97,228,430股A股,占总股本6.8% [19]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污水、自来水、再生水等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 [13] - 业务涵盖固体废物处理、供能服务、环保科技开发、城市综合环境服务等领域 [13] - 经营宗旨是开发基础设施领域高新技术产品,确保股东获得合理经济效益 [12] 公司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辞任即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 [6]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26][27] - 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查阅会计账簿等权利 [20]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49]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5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名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120] - 董事应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或谋取商业机会 [122][123]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124] 股份转让与增发 - 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但发起人股份在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 [23]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增发、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加资本 [27]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新股 [28]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 [78] - 股东会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 [79] - 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可集中使用表决权 [102]
创业环保: 创业环保《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