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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司法处置合作协议无效?法院这样判决有问题吗?
36氪·2025-05-27 19:46

案件背景 - 孙某与鲁某于2023年11月签订《虚拟货币资产处理合作合同书》,约定利用各自资源进行虚拟货币司法处置合作,孙某支付20万元履约保证金由鲁某保管 [2] - 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孙某于2024年12月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保证金及利息 [2] 法院判决要点 - 法院判定合同无效,依据为2017年七部委"9.4公告",认为虚拟货币非法定货币,双方行为实质支持虚拟货币与法币兑换,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4] - 法院拒绝返还20万保证金,认定双方构成实际合伙关系,根据民法规定合伙财产在关系终止前不得分割 [5] 判决争议分析 - 法院混淆了自然人合作协议与处置公司服务协议的法律性质,司法处置业务本身具有合法依据且效力高于行业监管文件 [7] - "9.4公告"规制对象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而非自然人,2021年"9.24通知"更适用但同样无法直接否定合同效力 [8] - 合规司法处置通常通过境外变现后结汇入境,完全符合现行监管规定 [8] - 保证金是否构成合伙出资需严格依据证据判断,缺乏直接证据时不应强行认定合伙关系 [8] 行业影响 - 虚拟货币司法处置业务已从新兴业务发展为传统业务,合法合规处置涉案虚拟货币成为行业共识 [10] - 当前司法机关对虚拟货币认知不足,需加强区块链技术知识普及以提升司法判断专业性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