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剔除已回购股份2,633,900股后的139,242,1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55,696,8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97,572,840股 [2][3][7] - 按总股本折算后,每10股现金分红为3.925740元,每10股转增3.925740股,每股现金分红0.3925740元,每股转增比例0.3925740 [2][3][1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3925740)÷(1+0.3925740) [3][14] 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5日,分红对象为登记日在册股东 [8][9]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转增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不足1股部分按尾数排序派发 [10][11] 股本与参数调整 - 分红前总股本141,876,000股,分红后增至197,572,840股,基本每股收益摊薄至0.7612元 [7][14]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31元/股调整为21.98元/股,自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4] - 控股股东及高管减持价格承诺将根据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价 [13] 股东大会与合规性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时间未超两个月,与预案一致且股本未变动 [3][5][6]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红利不足,责任由公司承担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