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708,561,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712,335.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 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3] - 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 分派方案细节 - 以现有总股本708,561,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5]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 [5]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5]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5]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5日 [5]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 -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7]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8] 其他相关事项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9]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等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