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估值汇率调整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的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 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成立于2017年1月25日,托管在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 人")。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5月23日发布《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 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对《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 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估值计算中涉及的主要 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基准由"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与主要货币的中间价为准"调 整为能够较好反映外汇市场公允价格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北京时间16:00人民币对主要货币参考 汇率或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与主要货币的中间价"。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 年5月30日起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将在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 后,将本基金估值计算中涉及的主要货币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