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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桂军,被控受贿超2亿元!
中国基金报·2025-05-28 15:59

案件审理 - 光大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1][4] - 被控受贿金额达21171万元人民币,违法发放贷款共计63.9亿元人民币 [4][6] - 检察机关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提请追究刑事责任 [7] 涉案行为 - 2002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发展、入职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5][6] - 2016年至2020年期间,违规审批并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公司发放贷款63.9亿元人民币 [6] - 2020年违反国有资产转让监管规定,擅自批准将某公司战略配售股票收益权转让给不具备资格的自然人 [6] 个人背景与职务变动 - 闫桂军早期在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2000年加入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并逐步晋升 [9] - 2015年4月出任光大信托总裁,2018年代行董事长职权,2019年正式获任董事长 [10] - 2021年1月被免去光大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同年4月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长 [10] 公司影响 - 闫桂军任职期间光大信托管理规模从行业尾部进入头部水平 [10] - 2023年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因受贿6043万元人民币被判刑,闫桂军曾被视为其"嫡系"成员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