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于2012年7月6日取得营业执照 [1] -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46.7889万股,并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041,841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幢501室 [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聚焦AI应用的网络解决方案,深耕高速光通信模块、AI互联与智能终端设备 [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发设计计算机和通信软件,生产光纤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 [4] - 公司业务涵盖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4]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4] - 主要发起人包括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上海康宜桥投资合伙企业等,持股比例从1.35%至30%不等 [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8,019,84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1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44] - 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连任不得超过6年 [51][53]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5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权、知情权等权利 [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5] 重要事项决策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33] - 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根据金额和比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19][20]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等 [7]
剑桥科技: 公司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