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晋拓股份: 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提前2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登记方法等[4]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工业园胡甪路368号行政楼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覆盖交易时段及互联网投票平台[4] - 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4][5] 出席人员及表决权分布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1名,代表表决权股份203,884,700股(占总股本75.0106%),网络投票股东201名,代表表决权股份555,700股(占总股本0.2044%)[5] - 中小投资者共209名(含网络投票201名),代表表决权股份12,587,700股(占总股本4.6306%)[5][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召集人资格由董事会行使,符合法律法规要求[5][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其中《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率99.9541%(204,346,600股),反对率0.0273%,弃权率0.0186%[7]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率99.9473%(204,331,500股),反对率0.0276%,弃权率0.0257%[7] - 涉及关联交易的《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议案中,关联股东张东、何文英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赞成率达99.2037%(12,484,200股)[8][9] - 其他议案赞成率均超99.9%,包括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反对及弃权比例均低于0.04%[7][8][9][10][11] 法律程序有效性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系统提供[6][7] - 会议记录由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主持人签署,决议文件由出席董事签署,符合法定程序[11] - 律师事务所认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