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 棕榈股份因借贷纠纷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受理,案号为(2025)豫01民初815号 [1][7] - 诉讼涉及8家被告公司,包括山东胜伟盐碱地科技、山东胜伟旅游发展、山东胜伟控股等,以及自然人王胜 [1][2] - 诉讼标的金额合计149,131,776.58元,包括借款本金88,330,000元、利息50,650,198.66元、罚息10,051,577.92元及律师费180,000元 [5][7] 债务背景及担保情况 - 公司与胜伟科技签订4份《资金拆借合同》,总转账金额88,330,000元,约定年利率5.1%-5.6%,逾期罚息上浮20% [1][2] - 截至2024年11月19日,被告欠款本金304,440,000元,利息221,540,384.86元,罚息24,293,813.11元 [2][3] - 被告提供多项资产抵押担保,包括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块、盐碱地生态小镇一期等不动产,以及23%胜伟旅游股权、100%景胜公司和海胜天公司股权 [3][5] 新增诉讼情况 - 2025年2月20日至5月23日期间,公司新增小额诉讼涉案金额合计59,045,8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8.99% [8][10] - 新增案件中金额超1,000万元的包括:广东金色新邦工程建设合同纠纷(19,437,500元)及其他案件(39,608,300元) [10] - 公司声明除已披露诉讼外,不存在其他重大未披露诉讼事项 [8] 诉讼进展及影响 - 郑州市中院已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7] - 公司表示将根据会计准则谨慎处理诉讼事项,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 诉讼结果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但具体金额需待判决后确认 [8]
棕榈股份: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