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告一致,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湖南路72号118会议室,由董事姚祖辉主持 [4] - 投票时间段覆盖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13:00-15:00),未出现临时提案或议程修改 [4][6] 参会人员与表决权分布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89,402,804股(占总股本50.8262%) [5] - 网络投票股东3,541人,代表股份2,628,437,348股(占总股本11.5272%),中小投资者合计持股2,995,181,702股 [5][8] - 总出席股东3,554人,合计代表股份14,217,840,152股(占总股本62.3534%)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通过率99.7761%(同意14,186,008,440股),反对率0.2019%,弃权率0.0220% [6] - 议案2通过率99.7752%(同意14,185,879,240股),反对率0.2016%,弃权率0.0232% [7] - 议案3通过率99.7787%(同意14,186,386,340股),中小投资者支持率98.9607% [7][8] - 议案4通过率99.7780%(同意14,186,285,240股),议案5通过率99.7757%(同意14,185,961,640股) [8][9]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9] -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出现程序性瑕疵或数据异常 [6][9]
中国重工: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